河北省資本研究會會費繳納標準與管理辦法
根據(jù)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民政部、財政部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業(yè)收費管理的意見》等文件要求,結合河北省資本研究會的章程,會員在享受會員的權利的同時,應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。本著取之于會員,用之于會員,合理收入,節(jié)省使用,嚴格管理的原則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會員
(一)本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。本會實行入會、退會自愿的原則。本會會員種類:
1、會長會員;
2、常務副會長會員;
3、副會長會員;
4、常務理事會員;
(二)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1、擁護本團體的章程;
2、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;
3、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活動;
4、在本團體的業(yè)務(行業(yè)、學科)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在金融業(yè)、資本界及所屬行業(yè)的機構與實體企業(yè),均可以單位名義申請為單位會員;與資本有關聯(lián)、有興趣、有造詣、有成就、有影響的行政、事業(yè)、企業(yè)、學術等各行業(yè)專家、學者均可申請為個人會員;
5、按規(guī)定繳納會費。
(三)會員入會程序:
1、閱讀并理解本會章程;
2、填寫《河北資本研究會會員申請表》;
3、秘書處初審通過后提交本會會長辦公會審核;
4、確認入會后,由秘書處頒發(fā)相應證章。
二、會費繳納標準:
(一)會費標準設置為四擋。
會長5萬/年。常務副會長3萬/年;副會長1萬/年;常務理事5000元/年。研究會分支機構的會費標準按此標準執(zhí)行,并接受審計和監(jiān)督。
開會名稱:河北省資本研究會
開戶銀行: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翟營大街支行
銀行賬號:7242210183100000785
(二)會費按年度繳納。新會員于入會批準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當年會費。
三、會費的減免
(一)會員因特殊情況需緩交、減免會費的,應向研究會提出正式書面申請,說明緩交、減免理由及金額,經協(xié)會批準同意后予以緩交或減免。申請未獲批準,應及時足額繳納會費。
(二)個人會員參照企業(yè)會員對應級別的金額,自愿繳納不低于應交金額1%的會費。
(三)新入會會員兩年內不得申請減免會費。
(四)會員單位不得連續(xù)兩年申請減免會費。
四、會費的使用和管理:
(一)會費使用范圍:
1.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取,財務管理;
2.為會員提供服務,按照《章程》和分支機構工作條例的規(guī)定開展業(yè)務活動的支出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;
3.維持研究會常設機構正常運行的成本開支等;
4.其他合法支出。
(二)研究會收取會費后,開具由河北省財政廳統(tǒng)一印制的“河北省社會團體會費統(tǒng)一收據(jù)”。
(三)研究會接受社會機構和個人的合法捐贈及活動贊助。
(四)研究會每年向會員大會報告一次會費收支情況,并接受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(jiān)督,在社會團體年檢時向省民政廳備案。
(五)加強會費收繳工作,對于連續(xù)兩年不繳納會費的單位,研究會將對其停止有關服務;對于連續(xù)三年不繳納會費的單位,被視為自動退出研究會,在行業(yè)內予以通報,不再退還其已繳納的會費、資助和捐款。
五、會員義務和權利
(一)按期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,會員單位要明確具體經辦人員,做好會費金額核對、繳納及與協(xié)會聯(lián)絡等工作,確保會費管理工作責任明確、渠道暢通,按時足額繳納會費。
(二)對協(xié)會收取會費不符合有關政策文件規(guī)定的,會員有權利拒絕繳納,并可向有關部門舉報。
六、本辦法經2024年8月6日河北省資本研究會第二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。
七、本辦法解釋權屬河北省資本研究會。